| 注意事項 |
| 1. |
請依活動參加方式參與活動,資格不符者視為棄權。 |
| 2. |
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,野宴日式炭火燒肉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,活動獎項不得折抵現金,並僅寄送於台灣境內。 |
| 3. |
參加者將由主辦單位致予獎項,其著作人格權歸屬原創者,著作財產權歸野宴日式炭火燒肉(華達企管有限公司)所有,野宴日式炭火燒肉(華達企管有限公司)得以各種形式使用, 原創者不得有任何異議。 |
| 4. |
參加者需保證所提供之作品,並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,若有任何第三者主張受侵害之事,參加者須全權負責所有損害賠償,與主辦單位無涉。同時,如經檢舉由主辦單位查證參加者有欺瞞或偽造資料情事,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資格及已頒發之獎項須全數繳還主辦單位。 |
| 5. |
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,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項,並提供主辦單位所要求之完整領獎個人資料,逾期視為棄權。 |
| 6. |
野宴日式炭火燒肉有保留、變更或取消活動之權利。 |
| 7. |
獎項圖片僅供參考,請以實物為準。 |